SOGO自2015年起為加強供應鏈管理,經企業社會責任CSR委員會通過,再增訂〈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承諾事項〉,於每年換約時與廠商簽訂,約束廠商在產品及服務責任、勞工權益和人權保護、商品安全和食品衛生、環境保護等面向之作為,務必而符合企業永續之精神,並促進供應鏈朝永續面向持續改善。
自2019年起,相關條款不再以額外簽署的方式訂定,而是進一步提升規格,在供應商、承租廠商的制式合約中,全面訂定規範〈CSR社會責任條款〉,期盼能夠發揮領頭羊角色,與廠商共同攜手,創造更加永續的環境。
SOGO的廠商類型多元,根據不同廠商屬性設計管理機制,落實現場管理與檢查,確保提供顧客的商品安全無虞,另針對高風險廠商,不定期進行實地勘查。
類型 | 管理與稽核機制 | |||
百貨及超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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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飲專櫃 | 環境與衛生檢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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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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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務類廠商/ 庶務類廠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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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供應商評鑑表以為留優汰劣之參考依據,針對供應商的專業能力與經驗、服務能力與態度、問題處理與改善、臨時任務配合度,甚至是人員出勤與流動率等面向進行整體性評估。SOGO會依評鑑結果,對於供應商之商品及服務品質是符合本公司標準者,給予日後邀標合作機會,共同為創造優質美好的生活需求而協力並進。也會嚴格管理不符合標準者要達到標準,甚或是淘汰不合格者。未來對於供應商在CSR的表現,會納入評鑑指標中,讓SOGO之協力廠商都能更重視及符合CSR精神。
我們藉由參訪供應商或是召開品質改進會以建立良性互動之模式。參訪時進入供應商之核心場區,更貼近了解供應商經營理念及運作型態,也能體察供應商員工工作氛圍及品質。供應商品質改進會,是SOGO百貨是對供應商宣導CSR理念及品質標準的重要溝通管道,也是共同提昇合作品質必要程序。SOGO百貨與供應商均能重視及落實CSR理念,彼此也建立良好的溝通互動模式,可形成二者之企業優良形象及與時俱進之雙贏局面。